最近在程序员圈子内引起热烈讨论的月饼事件的详情在此,阿里巴巴也给出了官方回应,事件本身的大致内容是:
阿里巴巴有一些低于市场价的月饼供员工抢购,算是公司福利的一种体现。但是安全相关部门的 5 位员工写了脚本,利用内部抢购系统漏洞,抢到了超过限制数量的 133 盒月饼。
于是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声音,有表示公司做得对;有表示公司的处理方式简直不可理喻;也有质疑公司 HR 的权力之大的。于是讨论就上升到了公司的文化,以及公司的价值观上面。
这件事情在互联网上的讨论已经非常充分了。以下是我的几个观点:
从公司层面上看,杀一儆百,给其他员工带来的是警示作用。我更相信他们只是为了践行这一点的牺牲品。有点必须绝对 “政治正确” 的意思。其中尤其要注意其中的一点,这几个人是公司安全相关部门的员工,因此他们更懂得脚本、漏洞这些事情。换言之,这有点像是 “反贪部门贪污”,或者是 “执法部门违法”。这是这个事件中,角色特殊的方面。在回应中 “作为平台规则的捍卫者,使用工具作弊触及了诚信红线” 说的也是这一点。
然而,公司能从这一举动中带来长远的好处没错,副作用也不可小觑。甚至可以说,负面的影响更甚:
死板的公司文化,恐怖的价值观洗脑氛围
我一直对那些文化过于强势的公司心有忌惮。原因很简单,且不论对错,而事实上,也很难说对错。价值观本来就是一种态度和观念,哪怕就是自己一个人,今天觉得符合这样这样的标准去做是对的,几年以后,可能又会觉得不对了。因此,如果公司强势地渲染、教育、影响一个人的价值取向,不要也不需要急着给正误判断的定论,这种洗脑本身无疑就是非常危险的。就像传销分北派和南派一样,北派传销限制人身自由,而南派传销更注重对人思想的控制,更让人觉得恐怖。
抢月饼的一个目的是开心,这每一盒区区几十块钱的东西,如果能够引起员工积极参与并且乐在其中,无疑就达到了目的。而如今,即便再有这样的活动,还有谁会咧着嘴笑着高高兴兴地抢月饼?我想会有很多人战战兢兢地回想起,自己的某一位前辈和同事,就按下了执行脚本的按键,收到了被离职的传话。月饼将变成一个阴霾的标识。
另外吐槽一下马云的风格,兴许和阿里的价值观息息相关。看过马云演讲(包括英文演讲)的朋友可能会注意到,他特别喜欢说一些口号性、煽动性的话,有时候面对一些尖锐的问题,七弯八拐打个马虎眼也就用这种赢得掌声的口号话绕过去了,因此公司的氛围文化上是不是也会表现得有些 “高调、表达过度” 而 “务虚”,我不得而知。
到底是严刑峻法还是双重标准?
因为一个公司内部的抢月饼事件,就可以把几位员工开除。如果不知道这个事件,如果不了解这个公司,那么你听到这句话的时候,心里可能会想,大概是某一个管理严苛死板的公司吧。谁能想到居然是中国互联网的三巨头之一呢?百度名声已经臭大街了,腾讯本来也屡遭批评,就剩阿里系相对还声誉不错。可是现在呢?我相信依然会有许许多多的求职者削尖脑袋往里钻,但是,阿里巴巴会损失许多优质的求职者——他们不缺一份职位,他们更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,脑海里的那个理想,以及希望找到和自己性格融洽工作环境——于是阿里巴巴会上他们的黑名单,毕竟极少有热爱互联网的 IT 人,希望去一个规则死板的地方干活。
你可能听说过 “阿里云抢票” 吧,但是你应该至少听说过 12306 的购票难吧,阿里这么做,是不是应该把自己开除呢?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。父母做不好的事情,要让孩子做好,不觉得荒唐么?
有无数种处理方法,比粗暴的开除通报更好
我看到很多人在讨论更好的解决方法,虽然各有利弊,但是总体来看,似乎只有粗暴的开除是最差的,甚至比 “不作为” 都要差很多。今后谁要在和我谈阿里的工程师文化,我都可以拿这个事情糊他脸。
这个抢购系统这样最基本的反复提交的安全问题,如果能够得到修复,这样的悲剧事件也不会发生了。我虽然同意这样的看法,不过一方面这是一个公司内部用的系统,而且是用来抢购月饼这样 “并不重要” 的资源,没有做到足够的安全级别也可以理解;另一方面则是,即便这次把问题避免了,下次在某个角落里类似的问题还会发生。
第二种说法是,可以用幽默的办法、用极客的办法来化解。比如这个帖子所讨论的。
如果没有办法做到巧妙的化解,那至少可以考虑别的方法,得以在机制上不同,可以达到类似的实施效果,但是不留这样明显的空子。比如可以给公司活动、产品征集点子、想创意,来得到月饼的购买权(从有人试图写脚本来抢购的情况来看,这样的方式应该不会遭到冷场吧),公开姓名和数量这些数据,公众监督。
还有的说法,则是 “低调处理”。无论是批评、警告,哪怕是劝退。虽然称不上方法多高明,但至少比这个粗暴的开除+通报强多了。
零容忍是有条件的,比如对于客户信息的泄露,比如对于面向互联网用户的抢购平台的 “知法犯法”,对于一个内部的月饼抢购系统,真犯不上。若这真要执行如此严苛的标准,开发这个平台的工程师,岂不是也得遵循前面两者的安全标准?那现在没有做到,是不是有连带责任?如果要用价值观去扯蛋,那能扯上去的东西实在太多了,能误杀的人事简直无法预计。想想那周知的黑暗的十年,我们在这方面吃的亏,还少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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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同学的通报方式不正确。
假如他对他的 Boss 讲,老大,这个临时的抽奖页面,我写了一个脚本抢单,居然成功了,有漏洞。应该会得到表扬,和奖励
个人认为处理的非常合理, 我们总是对破坏规则的人太过宽容了.
我感觉阿里的处理方法比较像种宣传方式,事件的发生是意外,但是处理方式或许只是为了凸显公司注重安全保护
我倒认为阿里处理得当。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。
其它员工没有做脚本,并不是说没有能力,而是遵循了制度。虽然这样的行为称不上大善,但也是老实小善。公司无法奖励他们,那只能惩治小恶。更何况恶大恶小,也完全跟所看的角度有关。与其模棱两可的批评教育,不如开除直截了当。
看了下知乎上的那片关于 google 如何鼓励员工的,似乎和这个事件没有可比性。阿里安全部的四个员工并没有将脚本分享给其它员工,而且完全不顾其它员工的需求。而 Google 的工程师是共享脚本,让所有员工起码都在一个相同的起跑线上。
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。”
>> 其实我从头到尾都没说这不是“小恶”,这是,但是粗暴的开除通报不可取。
“与其模棱两可的批评教育,不如开除直截了当。”
>> 这个操作是简单,但确是最差的一种处理方法,这么做的危害我已经表述了。
「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」的前提是,你要定义清楚什么是「恶」,什么是「善」。对一家企业而言,也许员工这么做就是「恶」——它们没有那么多精力去调查清楚事情的原委,因此不会有多少通融;然而如果充分地了解这起事件,会发现在当事人和许多局外人的眼里,这显然不属于「恶」,因为当事人的意识里就不是故意去作恶,最终也没有造成很大的影响和经济损失。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当事人中还有去主动承认报告情况的,还可以认为是「善」,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。
在本人看来,阿里这么做是想杀鸡儆猴,通过这起事件向外界传达其价值观,以期树立一个制度严明的企业形象。但其实弄巧成拙。